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
被问责的干部还能评优评先吗?
发布时间:2021-07-01 15:52:45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纪检监察室 浏览次数:0

   各类问责方式都有影响期,且有一个共同点,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正确。“影响期”,是指问责处理后果的影响期限,包括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等。各类问责方式都有影响期,且有一个共同点,即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对于领导班子,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对于领导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