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57

关于转发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的

通知

各党总支、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附属小学:

现将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学校举报电话:0731-84028683

学校举报邮箱:dzcmjj@163.com

附件: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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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端午节的通知

委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党总支)、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端午临近。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端午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化政治引领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应发挥头雁效应,不仅自身严守纪律,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纪律要求传达到位,执行有力。

二、严明纪律,确保令行禁止

端午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不踩底线、不越红线、清廉过节、节俭过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三、注重教育,培育良好风尚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注重家风家教,深化廉洁文化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带动社风学风持续转变。

四、加强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端午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坚决查处节日期间各种四风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委厅直属机关纪委将对节日期间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驻厅纪检监察组:073189715572

委:073185013097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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